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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115學年度「教育部獎助外國學生短期研習本土語言計畫」徵件

教育部辦理115學年度「教育部獎助外國學生短期研習本土語言計畫」徵件,請逕行申請。
一、本案申請包括:外國學生來臺研習本土語言獎學金、外國學生修習本土語言學期獎助金。
二、申請時間:
(一)外國學生來臺研習本土語言獎學金:115年8月1日至8月15日。
(二)外國學生修習本土語言學期獎助金:
1、116年2月申請115學年度第1學期獎助金。
2、116年8月申請115學年度第2學期獎助金。
三、檢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教育部計畫學校的匯款帳號請自行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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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文號:1159007130
教育部 函
地址: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承辦人:高千玉
電話:(02)77365665
電子信箱:kao@mail.moe.gov.tw
受文者:朝陽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9日
發文字號:臺教文(六)字第115250208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獎助外國學生短期研習本土語言計畫、115學年申請計畫書、115學年教育部補捐助經費申請表、115學年度獎助學金申請名冊(A09000000E_1152502089_senddoc2_Attach1.pdf、A09000000E_1152502089_senddoc2_Attach2.pdf、A09000000E_1152502089_senddoc2_Attach3.odt、A09000000E_1152502089_senddoc2_Attach4.ods)
主旨:有關115學年度「教育部獎助外國學生短期研習本土語言計畫」徵件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為鼓勵外國學生研習本土語言,藉此認識臺灣在地本土語言文化,以增進臺灣與世界各國之交流及瞭解,特訂定「教育部獎助外國學生短期研習本土語言計畫」。115學年度計畫申請說明如下:
(一)獎助對象:115學年度於國內大學校院研習本土語言之外國學生。
(二)獎助內容及期限:
1、外國學生來臺研習本土語言獎學金:115學年度來臺研習本土語言之外國學生核予每月獎學金新臺幣2萬8,000元,受獎期限至多6個月。
2、外國學生修習本土語言學期獎助金:已於我國大學院校就讀之外國學位生、交換生及選讀生,115學年度取得同一本土語言課程2學分者,核予每學期獎助金新臺幣1萬元,受獎期限至多2學期。
(三)申請對象及方式:115學年度開設本土語言課程之大學校院,於下列期限內提報旨揭計畫第5點第1項第1款規定之相關資料文件向本部提報申請:
1、外國學生來臺研習本土語言獎學金:115年8月1日至8月15日。
2、外國學生修習本土語言學期獎助金:
(1)116年2月申請115學年度第1學期獎助金。
(2)116年8月申請115學年度第2學期獎助金。
二、檢附「教育部獎助外國學生短期研習本土語言計畫」、「115學年度申請計畫書」、「115學年度經費申請表」、「115學年度申請獎助金名冊」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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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善盡保護責任,勿以任何形式揭露於非相關第三人。如果您非收件人,敬請立即刪除此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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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科技大學研究暨產學發展處計畫管理組
413310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TEL:886-4-23323000
研發長 朱鴻棋 分機 3101
主任 吳淑寶 分機 3233
組員 李宜靜 分機 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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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研究暨產學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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