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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辦理與經濟部共同推動之115年度智慧雨林產業創生計畫-智慧商業服務領域-AI中央廚房第二次申請

國科會辦理與經濟部共同推動之115年度智慧雨林產業創生計畫-智慧商業服務領域-AI中央廚房第二次申請。
一、國科會通知與經濟部共同推動之115年度智慧雨林產業創生計畫-智慧商業服務領域-AI中央廚房第二次申請。
二、申請截止時間:115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請依規定時間逕提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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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文號:1159004808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函
地址: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聯絡人:吳清源 副研究員
電話:02-2737-7280
傳真:02-2737-7619
電子信箱:cywu@nstc.gov.tw
受文者:朝陽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科會產字第115002607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115T0P001507_115D2009781-01.pdf)
主旨:檢送本會與經濟部共同推動之115年度智慧雨林產業創生計畫-智慧商業服務領域-AI中央廚房第二次申請須知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115年4月15日公告旨揭計畫第二次申請須知辦理(詳該署網頁公告)。
二、本計畫由商業服務業者及大專校院聯合資服業者三方協作共同提案,並以商業服務業者為主要提案者,且計畫場域應位於嘉義、臺南、高雄或屏東地區(詳申請須知)。
三、本計畫涉學界部分摘要如下:
(一)計畫申請日:自申請須知公告日起至115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
(二)計畫期程:第一年:自核定公告日起至115年12月10日;第二年:自核定公告日起至116年11月10日。
(三)計畫經費:學界申請經費以500萬元/年為補助上限。
(四)計畫主持人須於技專校院或私立大學校院內任職(共同主持人不受此限),須聯合2系所以上(或跨校系)不同領域組成研究團隊共同參與,應包含目標產業領域實務研究及AI或研發所需專門技術之教師,且於計畫書具體規劃所負責項目如何鏈結大南方在地場域之內容。
(五)計畫核定及簽約撥款:審查通過後,學界計畫由本會核定、簽約及撥款。
(六)本計畫屬本會「產學案」計畫件數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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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科技大學研究暨產學發展處計畫管理組
413310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TEL:886-4-23323000
研發長 朱鴻棋 分機 3101
主任 吳淑寶 分機 3233
組員 李宜靜 分機 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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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研究暨產學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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