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部分規定修正通知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部分規定修正通知。
本次修正包括
(一)第三點:明訂規範申請、執行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涉及人體試驗、動物實驗、行為科學等,應檢附研究倫理審查相關文件。
(二)第十三點:爰新增第二項規定,停權期間明文禁止擔任國科會相關案件之審查委員。
(三)新增十三之一,加重處置事由。
(四)第十八點:受補助學校機關之責任及配合調查義務,明定得對受補助學校機關追繳、扣除、核減經費等項目之處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文文號:1159001497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函
地址: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聯絡人:呂瑞華 專員
電話:(02)2737-7410
傳真:(02)27377413
電子信箱:jhlu@nstc.gov.tw
受文者:朝陽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6日
發文字號:科會誠字第1150010385C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115V0P000043_115D2003368-01.odt、115V0P000043_115D2003369-01.odt、115V0P000043_115D2003370-01.pdf、115V0P000043_115D2003406-01.pdf)
主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部分規定,業經本會於115年2月6日以科會誠字第1150010385B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檢附修正對照表、修正後全文、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要點部分規定各1份。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提醒相關個人資訊,僅供本次作業使用,請協助妥善保存且不做他用。
※請善盡保護責任,勿以任何形式揭露於非相關第三人。如果您非收件人,敬請立即刪除此郵件。
======================================
朝陽科技大學研究暨產學發展處計畫管理組
413310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TEL:886-4-23323000
研發長 朱鴻棋 分機 3101
主任 吳淑寶 分機 3233
組員 李宜靜 分機 3283
======================================
本次修正包括
(一)第三點:明訂規範申請、執行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涉及人體試驗、動物實驗、行為科學等,應檢附研究倫理審查相關文件。
(二)第十三點:爰新增第二項規定,停權期間明文禁止擔任國科會相關案件之審查委員。
(三)新增十三之一,加重處置事由。
(四)第十八點:受補助學校機關之責任及配合調查義務,明定得對受補助學校機關追繳、扣除、核減經費等項目之處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文文號:1159001497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函
地址: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聯絡人:呂瑞華 專員
電話:(02)2737-7410
傳真:(02)27377413
電子信箱:jhlu@nstc.gov.tw
受文者:朝陽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6日
發文字號:科會誠字第1150010385C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115V0P000043_115D2003368-01.odt、115V0P000043_115D2003369-01.odt、115V0P000043_115D2003370-01.pdf、115V0P000043_115D2003406-01.pdf)
主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部分規定,業經本會於115年2月6日以科會誠字第1150010385B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檢附修正對照表、修正後全文、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要點部分規定各1份。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提醒相關個人資訊,僅供本次作業使用,請協助妥善保存且不做他用。
※請善盡保護責任,勿以任何形式揭露於非相關第三人。如果您非收件人,敬請立即刪除此郵件。
======================================
朝陽科技大學研究暨產學發展處計畫管理組
413310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TEL:886-4-23323000
研發長 朱鴻棋 分機 3101
主任 吳淑寶 分機 3233
組員 李宜靜 分機 3283
======================================
發布單位:
研究暨產學發展處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