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國科會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本次修正協同主持人用語,包括第二點第二款、第六點第一項第一至四款及第三項。依來文說明於國科會計畫協同主持人用語,與共同主持人涵義相同。
(二)修正第二點第三款,增列合作企業不得為陸資或陸資投資、參與之企業之規定。
(三)修正第五點第二款:不論是否二家以上執行機構共同進行計畫,均應由計畫主持人任職 之計畫執行機構提出申請。刪除第五點序文總計畫主人文字,以及現行第二款有關整合型計畫相關規定。
(四)第七點研究經費補助項目及相關規範:修正第二項第二款第一目,除將現行分列小目之規定整併外,同時同第五點刪除有關整合型計畫相關規定。
(五)第十三點合作企業出資相關規範:新增第二項,「本產學合作計畫經本會核定後,如依本會公告之政策性措施另獲補助者,其所追加之補助經費,得不適用前項之規定。」。即定明依相關規定及公告屬國科會政策性措施其追加金額得不納入第一項計算合作企業出資比率時之當年度計畫總經費計算。
(六)第二十一點補助經費之處理:增訂第五項執行產學合作計畫辦理科研採購時,應依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監督管理辦法辦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文文號:1149012265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函
地址:臺北市和平東路2段106號
聯絡人:王燕萍 佐理員
電話:02-2737-7740
傳真:02-2737-7619
電子信箱:ypwang@nstc.gov.tw
受文者:朝陽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1日
發文字號:科會產字第114007105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114T0P004287_114D2033084-02.pdf、114T0P004287_114D2033085-01.pdf、114T0P004287_114D2033086-02.pdf)
主旨: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要點本次修正第2、5、6、7、13、21點,隨文檢送修正旨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二、前揭第13點修正條文所述之「政策性措施」為本會研究計畫生育支持措施及鼓勵企業參與培育博士研究生試辦方案,後續將配合政策滾動調整並公告。
三、本計畫相關申請書表將併下期徵求一併公告。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提醒相關個人資訊,僅供本次作業使用,請協助妥善保存且不做他用。
※請善盡保護責任,勿以任何形式揭露於非相關第三人。如果您非收件人,敬請立即刪除此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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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科技大學研究暨產學發展處計畫管理組
413310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TEL:886-4-23323000
研發長 朱鴻棋 分機 3101
主任 吳淑寶 分機 3233
組員 李宜靜 分機 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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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本次修正協同主持人用語,包括第二點第二款、第六點第一項第一至四款及第三項。依來文說明於國科會計畫協同主持人用語,與共同主持人涵義相同。
(二)修正第二點第三款,增列合作企業不得為陸資或陸資投資、參與之企業之規定。
(三)修正第五點第二款:不論是否二家以上執行機構共同進行計畫,均應由計畫主持人任職 之計畫執行機構提出申請。刪除第五點序文總計畫主人文字,以及現行第二款有關整合型計畫相關規定。
(四)第七點研究經費補助項目及相關規範:修正第二項第二款第一目,除將現行分列小目之規定整併外,同時同第五點刪除有關整合型計畫相關規定。
(五)第十三點合作企業出資相關規範:新增第二項,「本產學合作計畫經本會核定後,如依本會公告之政策性措施另獲補助者,其所追加之補助經費,得不適用前項之規定。」。即定明依相關規定及公告屬國科會政策性措施其追加金額得不納入第一項計算合作企業出資比率時之當年度計畫總經費計算。
(六)第二十一點補助經費之處理:增訂第五項執行產學合作計畫辦理科研採購時,應依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監督管理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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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文號:1149012265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函
地址:臺北市和平東路2段106號
聯絡人:王燕萍 佐理員
電話:02-2737-7740
傳真:02-2737-7619
電子信箱:ypwang@nstc.gov.tw
受文者:朝陽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1日
發文字號:科會產字第114007105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114T0P004287_114D2033084-02.pdf、114T0P004287_114D2033085-01.pdf、114T0P004287_114D2033086-02.pdf)
主旨: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要點本次修正第2、5、6、7、13、21點,隨文檢送修正旨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二、前揭第13點修正條文所述之「政策性措施」為本會研究計畫生育支持措施及鼓勵企業參與培育博士研究生試辦方案,後續將配合政策滾動調整並公告。
三、本計畫相關申請書表將併下期徵求一併公告。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提醒相關個人資訊,僅供本次作業使用,請協助妥善保存且不做他用。
※請善盡保護責任,勿以任何形式揭露於非相關第三人。如果您非收件人,敬請立即刪除此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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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科技大學研究暨產學發展處計畫管理組
413310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TEL:886-4-23323000
研發長 朱鴻棋 分機 3101
主任 吳淑寶 分機 3233
組員 李宜靜 分機 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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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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