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修正「科技部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研究(習)補助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處理原則」及「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
一、科技部修正「科技部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研究(習)補助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處理原則」及「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調整彈性措施」。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詳請參閱附檔資料
尚未出國之 109 年度受補助人:仍有意願出國者,且未撥款者:
(一)應依規定於109年12月31日前向科技部辦理簽約請款事宜。
(二)撥款後若因疫情仍無法成行,則應俟疫情緩解後檢具載明變更出國研究起迄日之國外機構邀請函,於出國研究起日二周前辦理變更,並經科技部審查通過後開始執行。
(三)前項變更後之出國研究起日,不得遲於原申請撥款時所填具出國研究起日起算1年期間。
公文文號:1099005146
科技部 書函
地址:臺北市和平東路2段106號
聯絡人:張永暉
電話:02-27377957
電子信箱:willy326@most.gov.tw
受文者:朝陽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22日
發文字號:科部科字第109002942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109U0P005551_109D2011865-01.pdf、109U0P005551_109D2011866-01.pdf)
主旨:檢送修正「科技部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研究(習)補助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處理原則」及本部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調整彈性措施各1份,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本部109年3月19日科部科字第1090017350號、4月17日科部科字第1090022823號及5月4日科部科字第1090025576號函諒達,本次配合全球疫情發展及我國防疫政策,滾動調整旨揭原則,並研訂彈性措施供受補助人參辦。
註: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傳送資料若涉及他人個資,需經當事人同意。
並請善盡保護責任,勿以任何形式揭露於非相關第三人。如果您非收件人,敬請立即刪除此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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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計畫管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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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886-4-23323000
研發長 徐松圻 分機 3101
主任 潘倩慧 分機 3290
組員 李宜靜 分機 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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