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113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大學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課程經費申請說明會」通知
教育部訂於113/4/22下午1時30分假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辦理「113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大學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課程經費申請說明會」
如有提案煩請通知本組,若須發文請預留4個工作天辦理。
公文文號:113900422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
地址:413415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承辦人:史慈芬
電話:04-37061159
受文者:朝陽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9日
發文字號:臺教國署高字第113540123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A09030000E_1135401237_senddoc1_1_Attach1.pdf)
主旨:檢送「113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大學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課程經費申請說明會」實施計畫1份,敬請貴校相關承辦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署「113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第二外語教育推動計畫」辦理。
二、辦理時間、地點及報名方式:
(一)時間:113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至5時10分。
(二)地點: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臺南市南區健康路一段327號)。
(三)報名方式:請於https://reurl.cc/E4Mq5R進行線上報名。
三、參加對象:
(一)全國各公私立大學設有第二外語系所者辦理第二外語業務相關師長及承辦人。
(二)無設有第二外語系所但已有合作高中之大學辦理第二外語業務相關師長及承辦人。
(三)對開設預修專班有興趣之公私立大學辦理第二外語業務相關師長及承辦人。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4月12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
五、本活動出席人員請給予公(差)假,往返旅費請由原服務單位依規定核支。
六、如有問題或任何需協助事項,請逕洽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高級中等學校第二外語教育推動計畫王小姐,電話:06-2617123分機573;或張小姐,電話:06-2617123分機576。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提醒相關個人資訊,僅供本次作業使用,請協助妥善保存且不做他用。
※請善盡保護責任,勿以任何形式揭露於非相關第三人。如果您非收件人,敬請立即刪除此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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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310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研發長 楊錫賢 分機 3101
主任 潘倩慧 分機 3290
組員 李宜靜 分機 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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