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鑑雙月刊電子報第103期_評鑑觀察──受評報告「佐證資料」之呈現
【評鑑雙月刊電子報第103期】
評鑑觀察──受評報告「佐證資料」之呈現
文/林錦川.東吳大學退休教授
評鑑需用的資料可分為「撰寫用」及「佐證用」兩大類,其主要用途如下:
一、「撰寫用」資料:(資料之形式不限)
1. 作為撰寫受評報告中的文字、數據之依據。
2. 作為製作輔助閱讀的「圖」或「表」之依據。
3. 作為撰寫「簡報」及「待釐清事項回覆表」之依據。
二、「佐證用」資料:(以法規、公文、文書等具「公信力」的物件為主。佐證用資料中與業務運作相關者,亦可作為撰寫用資料。)
1. 「附件資料」:將重要事項之佐證資料列入「附件」,隨同受評報告提供評鑑委員先期參考。
2. 「現場資料」:將「附件資料」及「其他必要的佐證資料」以資料夾整理,放置評鑑現場供評鑑委員查閱。
受評單位宜提供的佐證資料:
一、目標與發展
1. 教育目標(新訂或修正):新訂或修正過程之會議紀錄(須含出列席簽到表,以下同)。
2. 中/長程發展計畫:計畫訂定、執行、檢討之會議紀錄。
3. 行政組織及其運作:⑴學校組織規程、各委員會組織辦法;⑵校務會議、行政會議、各委員會之會議紀錄;⑶聘任、升等及主管遴選等人事法規。
4. 專業教室/實驗室的維護:⑴使用、管理及維護相關辦法;⑵管理及維護執行紀錄。
5. 經費分配:經費分配原則/辦法、預算會議紀錄。
6. 院/系所/科合併或停招、停辦:校訂原則/辦法。
7. 國際交流:推動國際交流的相關辦法、交流合作契約。
8. 董事會(私校):「捐助章程」、董事會會議紀錄。
二、課程與教學
1. 課程規劃:學校「學則」、教務規章、相關會議之會議紀錄。
2. 通識教育:通識教育實施辦法、通識教育行政架構及各委員會之組織辦法、通識課程開設及師資安排等相關規範、相關會議之會議紀錄。
3. 實習課程:⑴依《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6條訂定的「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⑵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12條訂定的包括實施方式、實習場所、師資、學分採計、輔導及其他相關事項之「學生校外實習辦法」;⑶實習單位甄審及教師訪視、輔導、轉介等表格。
4. 專題製作課程:課程實施方式之相關規範。
5. 學分學程:學程開設、停開、修課、修畢證明發給之相關規範業師協同教學:依《專科以上學校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辦法》第8條訂定的包含業界專家之遴聘程序及相關權利義務事項的聘任辦法及聘任契約。
6. 教師評鑑:教師評鑑辦法。
7. 教師專業成長:相關獎/補助辦法。
三、學生學習與輔導
1. 學生核心能力(新訂或修正):新訂或修正過程之會議紀錄。
2. 學習輔導:學習輔導(預警、補救教學、TA輔導、課後輔導……)辦法。
3. 導師制度:導師制度實施辦法。
4. 諮商輔導:三級諮商輔導實施辦法。
5. 身心障礙學生輔導:資源教室設施使用、身心障礙學生輔導之相關規範。
6. 畢業門檻:畢業門檻相關規定。
7. 研究生畢業論文:論文指導教授選定之規範及各種表格、畢業論文提交程序之規範及各種表格、論文口試(含口試委員人數、資格)之規範及各種表格、研究生畢業論文題目及指導教授彙整表。
四、自我改善與校務經營
1. 自我改善:⑴自我評鑑辦法;⑵經常性自我改善措施的訂定、執行、檢討之相關法規、會議紀錄。
2. 自我評鑑之規劃:⑴校級督導委員會會議紀錄;⑵自我評鑑之規劃、執行、檢討之會議紀錄。
3. 資訊公開:資訊公開之網址、資訊公開相關規範。
4. 問卷調查:問卷調查表、針對問卷調查結果的分析討論會議紀錄。
5. 互動關係人回饋意見:⑴回饋意見蒐集、分析及運用之相關規範;⑵意見處理之會議紀錄。
6. 社會責任:相關獎/補助辦法。
7. 研發、產學合作:相關獎/補助辦法。
8. 對外資源開發:相關獎/補助辦法。
全文檢視:https://www.heeact.edu.tw/1151/1165/43078/43086/56224/5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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