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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檢送技專校院校務評鑑指標

發布單位: 綜合企劃組

一、教育部來函通知,為落實簡化評鑑及行政減量,技專校院自106學年度起僅辦理校務評鑑。

二、技專校院校務評鑑指標業經106年6月30日公聽會博諮眾議,評鑑指標簡化為4項目12指標,「核心指標」是基本項目,學校得依特色酌增。

三、本校下一週期校務評鑑預定於108年度辦理,將適用該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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