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出席國際研討會
本校「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或展覽會補助辦法」業經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議修正(107.12.20),自108年1月1日起適用。
對 象 |
本校專任教師以朝陽科技大學教師名義,參加國際學術會議或展覽會發表論文或作品 |
申請方式 |
國際會議舉行日1個月以前,向研發處提出申請,提出申請前應將論文初稿應上傳並授權本校機構典藏系統 |
補助項目 |
機票費(最高補助新臺幣4萬元)及註冊費(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5仟元)二項 由專責小組視其重要性及地區核定之 |
申請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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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及經費結報 |
經專責小組審核通過補助者,應於返國後一個月內繳交心得報告,並繳交相關憑證、收據等辦理經費結報,結案所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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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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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受理情形,將依當年度本校「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或展覽會補助辦法」為準。
(法規查詢:教職員資訊系統>全校法規查詢(新)>「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或展覽會補助辦法」)
承辦人:研發處計管組謝專員 (校內分機:3282)
DOWNLOAD 下載附件
出席國際會議核銷文件自行檢核表(教師) - 1. PDF下載
附件1-專任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或展覽會補助申請表 - 1. DOC下載
附件2-專任教師出席國際會議心得報告 - 1. DOC下載
附件3-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 - 1. ODT下載 2. DOC下載
發布單位:
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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