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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出席國際研討會

本校「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或展覽會補助辦法」業經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議修正(107.12.20),自108年1月1日起適用

對  象

本校專任教師以朝陽科技大學教師名義,參加國際學術會議或展覽會發表論文或作品

申請方式

國際會議舉行日1個月以前,向研發處提出申請,提出申請前應將論文初稿應上傳並授權本校機構典藏系統

補助項目

機票費(最高補助亞洲為新臺幣2萬元/其它為新臺幣4萬元)

註冊費(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5仟元,壁報發表另行訂之)

申請文件

  1. 申請表(附件1)
  2. 論文或作品被接受發表及發表方式之證明文件
  3. 發表之論文摘要或作品簡介
  4. 徵稿啟事或會議日程表
  5. 若為Scopus研討會,則須檢附該研討會5年內曾被收錄於Scopus研討會之證明

結案及經費結報

經專責小組審核通過補助者,應於返國後一個月內繳交心得報告,並繳交相關憑證、收據等辦理經費結報,結案所附如下:

  1.  繳交心得報告書(格式請參見附件6)。
  2.  論文全文。
  3.  辦理經費核銷:
    • 出差請示單:至教職員差勤系統列印
    • 出差旅費報告表:請簽名並經系主任蓋章
    • 電子機票
    • 航空機票購票證明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收據抬頭:朝陽科技大學
    • 往返之登機證存根
    • 註冊費收據
    • 大會議程表
    • 已核准之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申請表(附件2):若搭乘本國籍航空公司則免

其他注意事項

  1. 已獲其他單位或機關補助者,不再重複補助
  2. 每年補助1次為限,惟擬參加之國際學術會議最近5年內論文集曾被收錄於Scopus資料庫,得增加1次(114.06修正)
  3. 二人以上共同發表論文或作品,限補助第一或通訊作者
  4. 同一篇論文或作品以補助1次為限
  5. 獲補助之教師須於「出國前」至本校差勤系統提出出差請示單申請
  6. 機票核銷請參照行政院主計處相關規定(附件4)
  7. 若有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之情況,須於「出國前」提出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表並事先經核准
  8. 獲補助之費用由教師先行墊付,返國後再辦理核銷
  9. 教育部「為防範師生落入掠奪性研討會陷阱,請強化相關宣導並提供指引」相關說明

  *實際受理情形,將依當年度本校「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或展覽會補助辦法」為準。
(法規查詢:教職員資訊系統>全校法規查詢(新)>「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或展覽會補助辦法」)

承辦人:研發處計管組謝專員 (校內分機:3282)


DOWNLOAD 下載附件

 

------出發前-----

附件1-專任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或展覽會補助申請表 - 1. ODT下載 2. DOC下載

附件2-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 - 1. ODT下載 2. DOC下載 (完成後自行留存,核銷時再提供)

至教職員資訊系統>>差勤系統>>出差請示單

 

------回國14天內完成以下資料-------

附件3-出席國際會議核銷文件自行檢核表(教師) - 1. PDF下載

附件4-行政院主計總處有關機票核銷相關規定及說明- 1. PDF下載 

至教職員資訊系統>>差勤系統>>各項費用申請>>差旅費申請(朝陽) 

附件5-支出憑證黏存單(出差旅費專用)--如與財務處公告不同,請以財務處版本為準- 1. ODT下載 2. DOC下載

附件6-專任教師出席國際會議心得報告 - 1. DOC下載

 

發布單位: 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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